花蓮縣一名戴上電子腳鐐的性侵假釋犯,日前再度強暴女童,不僅成為電子腳鐐實施之後首位再犯個案,也引起社會爭議。法務部無奈表示,由於現行法令限制,電子腳鐐無法全天配戴,不過,未來會重新檢討是否延長宵禁時間。法務部進一步指出,明年也將試辦結合定位系統,讓再犯可能性降到最低。
(杜大澂報導)
日前在花蓮壽豐鄉驚傳一名六十多歲的男子,性侵假釋不到兩個月又再犯的案例,引起女性朋友恐慌,由於劉姓男子選擇白天犯案,還脫離監控範圍十公里,電子腳鐐監控機制似乎也有漏洞。
根據了解,現行性侵防制法規定配戴時間只能限於晚上八點到隔天早上五點,白天的確有監控死角,不過,法務部保護司長郭文東表示,除了加強社區監督機制,未來也將重新檢討是否將宵禁時間延長。
另外,法務部目前也在找經費,希望明年可以結合定位系統,一旦假釋犯脫離範圍,可以立即掌握他的行蹤,彌捕電子腳鐐監控範圍上的限制。
結論: 機器也是有死角的,不如找一個警員在門口守候
否則電子腳鐐根本無用之途
引述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1228/1/1byoh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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